買房貸不到款,合約還有效嗎?貸款成數不足 5 大重點整理

根據國立政治大學不動產研究中心的「近十年房貸成數不足交易糾紛統計」資料,因貸款成數不足而引發的交易糾紛案件持續增加。尤其在央行信用管制、限貸政策不斷緊縮的情況下,銀行對貸款條件日趨嚴格,許多購屋族在談定價格、簽約下斡旋後,卻卡在一個致命問題上:「貸款成數不足」。

 

本篇深入解析「貸款成數不足」的法律效力與買方能否主張解約、仲介費該不該付問題。

貸款成數不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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貸款成數,是指銀行核准的房貸金額相對於房屋成交總價的比例。舉例來說,若成交價為 1,000 萬元,銀行願意核貸 800 萬元,則貸款成數為八成。然而,這個比例並非由買賣雙方說了算,而是由銀行根據房屋估價結果、借款人條件、政策限制等多方因素決定。

 

舉例
案件 1:房屋成交價是 1,000 萬元,只要銀行鑑價為 900 萬,最高也僅能貸出 720 萬(估價的 8 成),實務上,買方或房屋仲介通常會預設貸款成數為成交價格的 8 成,若銀行實際審核結果低於預設值,就形成所謂的貸款成數不足。
案例 2:房屋成交價是 1,000 萬元,銀行鑑價亦是1,000 萬元,但因借款人個人信用評分、信用條件瑕疵等情形,銀行僅願意核貸 600 萬元,貸款成數為六成,亦是貸款成數不足。

房貸成數不足的三大原因|怎麼愈來愈常見?

根據實務分析與新聞資料,目前導致房貸成數不足的常見因素包括:

個人原因|借款人條件未達標

  • 包括聯徵紀錄不良、收入不足、負債比過高等。
  • 有部分銀行要求搭配保單、信貸綁售,也會導致實際房貸成數變少。
  • 非個人原因|政策性限貸措施上路

  • 如 2024 年第七波信用管制,非首購族第二戶僅能貸五成。
  • 政府為防泡沫風險,主動調控房貸審查標準。
  • 銀行估價偏低|結構性風險或房屋所在區域影響

  • 同區域預售屋與成屋價差過大時,銀行估價保守。
  • 若建案為輕屋齡中古屋或開價偏高,也容易造成估價不足。
  • 房貸成數不足愈來愈常見,主因在於金融環境與政策雙重收緊。自 2023 年起,中央銀行接連實施多輪限貸令,尤其針對第二戶、第三戶購屋者限制貸款成數與取消寬限期,加上銀行因應風險控管,對借款人財力、信用、負債比要求更為嚴格。

     

    即便首購族,也可能因個人條件或房屋本身估價不足,導致核貸成數未達預期。近年利率上升、資金緊縮,更加劇了這一現象,使許多買方在完成簽約後才驚覺「貸不到錢」,引爆一連串解約與違約金爭議。

    貸款成數不足,買賣合約會無效嗎?

    「貸款成數不足」是否構成合約無效,是許多購屋人面臨重大資金落差時最想知道的問題。但在法律上,貸款成數不足不當然導致買賣契約無效,其效力端看當初合約是否有明確約定「貸款條件」作為解約條件,並且如何認定「可歸責事由」。

    法律依據|民法與消費者保護法

    根據《民法》第 245 條之 1 規定,契約雙方若於締約過程中對將來不確定的事實(如貸款條件)有明示或默示的條件,該條件是否成就,將直接影響契約效力。再者,《民法》第 252 條 亦允許法院對過高之違約金予以酌減。

     

    另外,《消費者保護法》第 43 條 指出,若消費爭議未能協議成立,主管機關得依法介入調解。該條文成為近年許多貸款成數爭議案的主處理依據。

    貸款成數不足,解約後仲介費該不該付?

    實務案例分析

    根據國立政治大學不動產研究中心的「近十年房貸成數不足交易糾紛統計」資料,我們可以觀察到當貸款成數不足時,買賣合約會因合約條款與事後處理情形而有不同:

    年度案例說明 結果
    111 年 高雄市合約內明訂「貸款成數不到七成可解約」,惟業者認為貸款成數不足是消費者個人因素,要求支付違約金 經協議後成功解約,不賠違約金
    110 年 新北市合約有載明解約條款,仲介仍主張須收違約金 業者返還簽約金及斡旋金計 53 萬 760 元予消費者,圓滿解決紛爭。
    109 年 嘉義市銀行核貸不足,買方無力付款 消費者支付 10 萬元予賣方,及支付 2 萬元予房屋仲介加代書費 2 千元,圓滿解決紛爭。

    專家觀點補強

    根據《工商時報》2024年報導,法律專家林明忠律師指出,坊間常見的條款例如:「如非因買方個人因素導致貸不到八成,即可無條件解約」,往往會因「是否歸責買方」無法舉證而遭賣方拒絕解約。

     

    市民貸表建議應明訂條款且避免模糊語句,應直接約定:『若於 ○○ 日前,買方未能取得 ○○ 元房貸,雙方同意解除契約並全數退費』,避免使用『非可歸責於買方』等模糊用語。

    如何避免支付爭議中的仲介費?

    注意!貸款結果是否符合預期,並非房屋仲介可以干預!但卻有很多仲介為了成交而信口開河向買方保證貸款成數!房仲與銀行毫無任何關係,怎麼能保證貸款成數呢?

    但若不希望在貸款不成時仍得支付仲介費,建議在簽署「不動產買賣委託契約」與「斡旋書」時,加入以下條文或注意事項:

    明確條款載明

    「如貸款未達總價○○%,且非可歸責於買方,得解除本合約,並不支付仲介費。」

    要求仲介書面確認

    若仲介主動提出貸款成數或貸款金額的保證,則建議強烈要求仲介書面確認:


  • 銀行估價是否可達成交價八成以上?
  • 是否需購買金融商品?是否已有銀行預審結果?

  • 若仲介未完整揭露上述資訊,可成為日後爭議協調的憑據。

    事後申訴與消保處理

    若事前已和仲介協助貸款成數不足的情形下,不支付仲介費,若遇有仲介執意收費或未盡說明義務,可向不動產仲介公會或消保官反映,爭取調解或退費。

    市民貸表結論建議

    在貸款成數不足導致解約的情況下,仲介費是否需支付,並無絕對標準,而是視仲介是否完成「媒合義務」、合約是否有明訂條款、及解約責任歸屬來綜合判斷。建議買方應:

    事前審慎檢查合約條款。
    要求仲介提供貸款成數預評估。
    保留所有通訊與估價文件,以備爭議時為主張依據。

    貸款成數不足合約無效 PTT 網友怎麼說

    案例一:被限貸令突襲,貸不到八成只能解約

    原 PO 表示:明明房仲說貸八成沒問題,結果交屋前銀行只給七成,想解約,賣方卻說我要賠違約金?

    案例二:信貸湊成數,利率高得嚇人

    原 PO 質疑:貸款八成銀行說 OK,結果裡面有兩成是信貸,這樣到底算不算「貸不到八成」?

    案例三:仲介口頭保證,貸不到全推給我

    原 PO 指出:仲介當初拍胸脯保證貸得到,結果銀行根本沒過件,合約解約後還要我付全額仲介費。

    案例四:貸不到款被硬扣 30 萬定金

    原 PO 表示:當初沒寫貸款條款,現在貸不到錢,賣方說我違約直接吃掉定金,真的只能認賠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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